Monday, November 20, 2006

[Travel] Trip to London 20061116-17















* 第一個晚上住的是 Palmers Lodge ,以 Hostel 的水準來說算是
相當不錯,浴廁都蠻乾淨的,並且房間相當安靜,沒有那種瘋狂
party 的人。

* 法簽一共花了四個小時,只拿到兩個月的效期,要不是剛好碰上
態度溫婉的女簽證官(看她從頭到我要走只簽了一個,剛好就是我)
大概會更辛苦。

* Chelsea 一帶的高級住宅區相當漂亮,十一月這個時候地上滿是黃色
的落葉。住戶的生活水平普遍都很高。

* Stamford Bridge 球場員工給人的感覺並不太好,Megastore 裡面
不能照相,而且比較擁擠雜亂。不過他們有張海報是幾千人穿切爾
西球衣排排坐照相,雖然點子很簡單但造成的震撼力相當強。

* Arsenal 一帶多半住的就是印度人和有色人種,街上很多印度餐廳,
生活水準的差異蠻明顯的。

* 去 Emirates Stadium 只能買買東西拍拍照,本來感覺有點美中不足。
結果回程遇到 Arsene Wenger。看來這一天行程裡的耽擱都是為了最後
這個事件而發生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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